问题 | 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 那么,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为您介绍结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一、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结婚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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