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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判四年6个月怎么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正式启动计算,若在此之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视为刑期的一天。
因此,倘若某位人士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那么其实际的服刑时长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生效之前,该名人士已被先行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理应从其刑期中予以相应扣除。
举例来说,假设他已被先行羁押了六个月,那么他的实际服刑时长将会减少六个月,只需服刑三年零六个月即可。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刑期计算还需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先行羁押的时长、判决生效的日期等等因素,这些都需要由法院及相关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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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