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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拘留一个人的最长时限是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拘留制度大致分为三类: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
首先,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至少一个自然日,然而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合并处罚,但总计不可以超出二十个自然日;
其次,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也是一个自然日,而最长的限制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
最后,对于司法拘留而言,其最短期限依然是一个自然日,但最长的期限却可以达到十五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被拘留者应先由法院交付公安部门予以看守。
如果当事人对拘留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与此同时,在拘留期间,法院亦有权做出提前解除拘留或者到期释放被拘留者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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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