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家属探视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处刑罚之后,如欲进行探视,则需具备相关身份资料,同时前往当地相关派出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
进一步了解具体能够探望的时间和流程安排。 在到达监狱之后,可向大门口的保卫人员咨询具体的接见手续办理处所,以便完成手续办理。 关于看守所内探监的时间及相关规定如下: 1.目前,未定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暂时无法接受探望; 对于已被法院判决且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允许家属探访,但每月探望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通常情况下,周末并不作为探监日期。 2.关于对探望资格的限制,并非所有人都具有探监权利,初次探望者通常仅限于犯罪者的直系亲属或者具有密切关系的人群。 然而,亲属或朋友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狱中罪犯馈赠物品或金钱,但需注意,所送之物须为看守所指定商铺售卖之物,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方可进行传递。 若您有意了解更多讯息,可以查询相关联系电话以获取最新的探望时间信息。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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