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被异地警察带走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因为涉嫌参与协助信息网络活动而遭受外地执法机构的羁押,其相应的法律程序通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执行。依照该法典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警方会根据其掌握的不同情况来决定对嫌疑人采取何种措施。其中包括正在准备实施犯罪、已经实际从事了犯罪行为,或犯罪事实在其犯罪后立即被发现;亦或是存在销毁、伪造证据以及串供等可能行为的,对于此类嫌疑人,警方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手段加以控制。之后,警方会把嫌疑人转交至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更为详细深入的调查和审讯工作。在此期间,嫌疑人享有请求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是嫌疑人最终被正式逮捕,则需要移送到专属的看守所等待法院的审判。在这一系列的流程中,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诚实地回答所有问题,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倘若嫌疑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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