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承认打人会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关人员矢口否认自己曾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然而却有充足的证据显示其确有这种违法之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要求,经侦查机关调查核实后,对涉案人员是有可能予以依法实行刑事拘留的。若证据确凿无误,即便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法律仍将依据事实与证据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罚裁决。反之,若证据尚显不足,则可能无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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