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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还有哪些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文规定,若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士进行一次审讯问询;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在拘留理由并不充足或不当的情形存在时,立刻对该人员实施释放并须向其发放自由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现拘留行为存在不当之处,被拘留者将立即得到释放,同时也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提供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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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