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侦查时间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其所涉及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之久。然而,若涉案情况极其复杂且在到期之日仍无法将案件终结的话,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从而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因此,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类案件来说,其侦查时间的规定同样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则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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