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起算日期为判决执行之日,若在此之前已发生先行羁押的情况,则会将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也就意味着,刑事拘留期间的时长是可以进行相应扣除的,也就是说,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期限,均可视为已被抵扣至判决所确定的有期徒刑刑期之中。因此,倘若某位人士被判定有罪并处以有期徒刑,且在判决执行前曾被拘留过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便可从其刑期中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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