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行人被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九十一条相关规程,若公安机关发现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转为逮捕时,应在紧接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然而,在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申请期可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一至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申请期甚至可能延长到三十个工作日。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做出明确决定,要么批准逮捕,要么不予批准。因此,从理论上来讲,骑行者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其拘留期限可能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能会延长至七个工作日;而对于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甚至可能会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具体的拘留期限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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