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会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用的强制性措施存在不适当之处,应立即进行纠正或是予以变更。这就意味着,若刑事拘留这一特定强制措施被认为不适宜时,便有权利进行撤销或更换。所以,身陷刑事拘留之中的人士在部分情形之下是有机会被释放出来,亦或者是其所受之强制性措施得以调整,而非长期处在拘禁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