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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申请刑事拘留对方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特殊状况下有权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予以先行拘留。此类状况具体涵盖了以下几类情况:第一,正在进行预备阶段的犯罪行为;第二,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在被发现之后立即采取行动;第三,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确凿认定为犯罪分子;第四,在其居住场所或者周围环境中发现了犯罪证据;第五,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人员;第六,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人员;第七,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身份尚未明确的人员;第八,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若某位人士被指控犯有罪行,并满足以上任意一项条件,那么公安机关便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名人士实施刑事拘留措施。换言之,倘若有人被指控犯罪,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公安机关均有权依法申请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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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4: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