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能叫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最早何时能获知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相关人员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必须立刻将其送往当地看守所予以关押,最晚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在排除无法通知或存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具有妨碍侦查性质情形之下,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执行完毕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涉案人员的近亲属发出通知。据此可见,在正常情况下,家属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的时间应为拘留执行完毕之后的24小时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