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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传与传唤有何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拘役与传召之间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召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通过传票方式,正式通知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前往案发现场接受审讯;
而拘役则是指在未对这部分人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为确保其到达特定地点接受审讯而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其次,从法律层面来看,尽管传召也带有强制意味,但它并不能算作是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允许使用任何戒具;
然而,拘役却实质上属于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依据需要适当使用戒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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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