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长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通常情况下,拘留在十四天至三十七天地范围之内,且自开始之日的第二天起进行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间的结束并非以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个日期为准,即便是在法定假期的最后一天亦不例外。 此外,公安机关可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逮捕申请,若遇有特殊情况则能够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个工作日; 而对于法定情形的延期,其时限可延长至三十天之久。 至于检察院方面,他们将在收到相关请求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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