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法律条款,当检察院在审査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案件之时,须要依据实际案情状况做出是予以批准逮捕还是驳回请求的决定。由此可见,若检察院认定相关案件并不满足逮捕的法定条件,抑或存在其他不适宜进行逮捕的特殊情况,那么他们有权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然而,具体哪些情况属于不批准逮捕的范畴,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中并未得到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不批准逮捕的情况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限;犯罪嫌疑人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且无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等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检察院将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