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多少天能解除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规定,可以得知通常刑事拘留的时长为10天。
这主要是由于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且完成相关操作后,必须于三天之内提交给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后在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对是否批准做出裁决。 然而,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的期限具有灵活性,故实际操作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时间往往会超出此前设定的十天范围。 其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公安机关因存在特殊原因,无法于三天之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的话,则可以延长到1至4日不等。 而且,倘若被刑事拘留者属于团伙作案、累犯或者流窜至多个地区实施多次非法行为的重罪犯人,公安机关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最长不超过30日的批准逮捕请求。 另外,考虑到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所需时间仍需七天,因此,刑事拘留的总计最长时限可达37天之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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