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通常为期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的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若涉及到某些特殊情形则可延长至37天不等。
具体而言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首先,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嫌疑人涉嫌严重犯罪并且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三天即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接受他们的审查和批准。
其次,如有例外事项,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而通常情况下从宽计算,我们会将这个时间设定为四天。
最后,对于那些诸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等类型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专门批准,提交审查和审批的时间则可以增加到最多30天。
另外,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请求逮捕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1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