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的权限是否属于公安机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作为一种由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裁断,以及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的强制手段,旨在针对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涉嫌犯罪且可能被判刑期在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进行全面而彻底的人身自由剥夺。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若需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提出正式的逮捕申请,必须撰写详细完备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并务必将该文书连同相关的案卷材料和关键证据一并呈交至对应级别(如有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和批准。 如果情况需要,人民检察院还可以指派专员参与到公安机关针对重大案件的探讨和讨论之中,以确保司法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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