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八个月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判刑时间的计算问题,在通常情况下,从作出判决并完成执行时开始计为八个月。
然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犯罪者,如果在判决执行前,他们已经被拘留或羁押,那么每一天的拘留都将被视为折抵刑期中的一天。 而倘若此人被处以管制八个月的处罚措施,若其在判决前已遭拘留,则同样被认为是以每天两倍的拘留天数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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