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一年半未判刑,原因何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先行采取羁押措施,在法院判定其需服刑一年之久后,实际的羁押期限长达一年半之多,这种情况下,原羁押期限应予抵销,无需再行执行余下刑罚。
对于被宣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他们将在狱中或是其他指定场所内接受刑事惩罚及改造。 对于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罪犯,他们都必须投身于劳动中,接受教育与教化,以令自己获得更好的成长和转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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