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十七日,该期限包含了公安机关实施侦查的拘留期间(最长可达十四日)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准决定所需的时长(最长为七日),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获得的额外延长十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期限自拘留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三十七日内未能得到逮捕批准,则涉案人员应予释放或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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