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忙销账刑事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中对相关人员所实施的羁押措施,其最长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三十七个自然日。此项规定涵盖了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的最长拘押期限,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所需耗费的最短周期。然而需注意的是,对于特定案件的复杂程度及调查需求等方面因素的考量,实际的拘押时长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