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怎么认定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概念,其内涵往往指代公安机关为确保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调查取证而采取的临时性的羁押措施。尤其在情节较为严重的寻衅滋事案例中,假设行为人为社会公共场所或群体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明显干扰,那就极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行。针对这样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员实施先行拘留。
然而,刑事拘留的执行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例如防止潜在的逃逸风险、保护关键证据不被销毁或者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等等。 同时,公安机关也需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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