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有案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刑事拘留本身并不会直接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的记录。
然而,如果涉事人员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经由法院判决认定为罪犯的话,那么其个人档案中便会出现犯罪记录这一项内容。刑事拘留作为侦查阶段针对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本身并非最终的惩罚措施。只有当被告人经过法院审判并被判定有罪之后,才能正式形成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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