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判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针对已获逮捕之人的刑期计算时间往往是从其法律裁决正式开始执行的那一天起开始进行的。若是在此之前,被告人已经遭受了强制性的拘留,那么该段时期内所遭受的拘禁便可作为刑期予以相应的抵扣。
具体来说,每一天的拘禁都可以折合成一日的刑期。举例来说,假设某位被告人被判有一年的有期徒刑,而他在被捕之前已经被拘留了半年之久,那么他实际上需要服役的刑期就只剩下半年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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