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需要批捕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期内的第三天提交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这个期限可适度延长至四个工作日。针对流窜犯、反复犯罪以及集团性犯罪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批准时间进一步延展至最多三十个工作日。此为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报逮捕申请的法定时限。接下来,检察院须于接到捕告请求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明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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