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刑事拘留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公安机关在实施刑事拘留程序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当公安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对此展开进一步调查和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他们将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其次,在初步掌握了案件信息之后,公安机关将会对嫌疑人展开全面的审讯工作,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资料;如果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拘留措施,那么他们就需要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制作拘留决定书;紧接着,公安机关将依法执行拘留行动,并且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嫌疑人家属有关情况; 同时,在拘留行动结束后的24小时内,被拘留者必须被送往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羁押;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期限一般为3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7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拘留期限则最长可达到30天。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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