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入院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当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企图逃避侦查活动或者毁灭相关证据材料等行为的发生。其流程的具体步骤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安机关根据已经掌握的初步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确定实施拘留的必要性,接着经由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然后才能正式启动拘留程序; 其次,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制作拘留证,并且应当在拘留证签发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将其送达给被拘留者本人;接下来,公安机关会在拘留证上详细注明拘留的原因以及拘留期限,同时立即执行拘留措施,并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但若涉及到国家安全类案件则另当别论);紧接着,在完成拘留手续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被拘留者送往拘留场所,对其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随后再办理入所手续; 最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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