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是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最长设置为37天,其中包含了侦查机关实施拘留行动以及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批准逮捕的整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具体来说,这37天的时间安排如下:首先,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天,在此期间,侦查机关有责任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而后,检察院需要在接收到申请后的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者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则侦查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释放嫌疑人或者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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