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刑事拘留不留案底要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并不会在个人履历中留下犯罪纪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这是因为犯罪记录的产生仅限于当个体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有罪时。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天。然而,这并不能代表被执行人将必然被法庭判定为有罪。若最终未能被提起公诉或者被判定为无罪,那么在个人档案中便不会出现任何与之相关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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