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属不属于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运用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刑事责任体现,而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所说的刑事责任,通常是指因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制裁。刑事拘留则是在特定期限内,对涉嫌犯罪或者被控告犯罪的人员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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