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如何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若在相关的调查活动过程中,发现任何应被认定为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刑事责任不应该予以追究的话,应及时对该案进行撤回处理。假如有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逮捕措施的话,则应当立即将之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同时应向原批准逮捕的负责检察工作的司法机关通报情况。因此,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程序可以通过撤销案件的途径来结束,只要经过了相关的调查发现表明其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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