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电话通知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务必于被采取拘留措施之次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员相关事宜通知至其家属,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无法进行通知或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恐影响侦查工作开展之特殊情形,方可暂缓通知。因此,若被拘留者并未牵涉到上述特殊情况,其家属理应能通过电话或其他适当途径接获此项通知。
然而,若涉及到此类特殊情况,家属或许无法立即获得通知,然一旦妨碍侦查之因素得以消除,则必须立即向家属传达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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