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可以改成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乃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强制措施。其中,治安拘留是对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之违法行为的惩罚性措施;相反地,刑事拘留则主要适用于涉嫌犯罪或者受到指控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目的在于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于进行刑事调查或者起诉程序。一般而言,治安拘留并不能直接转变为刑事拘留,原因在于这两类措施所适用的情形以及执行程序皆有所不同。然而,如果在治安拘留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显示被拘留人可能涉及到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启动刑事程序,在此种情况下,原先的治安拘留可能会提前终止,进而转化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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