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限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这包含了侦查机关初始阶段的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若在上述期限内未能顺利完成侦查工作,并有必要继续保证嫌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经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后,拘留期限最多可以予以四次的适度延长,每一次的延长期限均不得超过十五日。然而,对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拘留期限则可能被延长至三十七日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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