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抢劫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公检机构在拘留行为人后,若判断其需受到逮捕措施,必须在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如存在特殊情形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予以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个自然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当未成年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在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四个自然日。若该未成年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该未成年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若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总而言之,未成年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能为三十个自然日,具体拘留期限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审查决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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