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后是不是有案底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是否会产生所谓的“案底”,这一问题取决于后续司法程序及其判决结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时,必须向其出示拘留证,且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将其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若经审判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罪并接受了刑事处罚,则通常情况下会留下案底记录。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证实无罪而予以释放,或者在侦查阶段因证据不足而撤销案件,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此,是否会产生案底,需依据具体情况以及最终的法律判决结果来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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