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刑事拘留规定的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之际,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相关的拘留证,且应当在执行拘留之后的二十四个钟头之内将此情况通报给被拘留者的亲眷,非因独有的特殊情况需要延续侦查以外。
如若违背这一规定,则可能引发拘留手续的不合法性,被拘留者或者其亲属有权依法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发起诉讼,请求撤销该项拘留决定或者索求相应的损害赔偿。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可能面临行政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责令改正、罚款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处分等惩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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