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刑事拘留最长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公安机构有权针对其所拘捕的人员,如确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于拘留期限内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核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审核批准的时间可适当予以延长,最多为一至四个工作日。若涉及到跨地区或多次犯罪,以及团伙协同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行为,公安机构提请未经司法裁决的时间最长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部门提出的是否进行逮捕的申请之后,应在七日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因此,在涉及醉酒驾驶的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能会达到30天(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加上7天(检察院作出决定所需的时间),总共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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