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是不是不能私了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刑事强制性手段,一旦当事人面临此项措施,则意味着相关案件已然展开刑事诉讼程序之步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之明确规定,针对达成本案调解协议的案例,公安机关有权向检察机关提交从轻量刑的申请,而检察机关也可向法院提出类似请求,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方予以从轻量刑。这就意味着,即便在刑事拘留阶段,若案件当事人能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范,理论上便有可能向检察机关及法院提出从轻量刑或减轻处罚的申请。 然而,这并不代表可以“私下解决”,因为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涵盖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等多个环节。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不能取代刑事诉讼程序,尽管调解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一个考量因素,却无法改变案件的本质属性与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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