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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老师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若公安部门于拘留之日起24个小时之内发现被拘留者不应继续羁押,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鉴于此,当涉及到贵方教师遭受刑事拘留之情况时,他/她理应请求公安部门在法律规定的24个小时内实施审讯工作。如经审讯后证实无犯罪行为或证据不充分,不能判定为有必要实施拘留,则贵方教师应立即获得释放。如公安部门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进行审讯或释放贵方教师,贵方教师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以期促使公安部门严格遵守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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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