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单位可以解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若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雇主有权依据此条款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在此类情形中,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倘若员工由于涉嫌触犯刑法而遭受刑事拘留,那么在其最终被判定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雇主便享有法定的权力,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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