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肯签字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若实施刑事拘留而未获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安部门在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者执行拘留后,通常情况下需于拘留后24个小时之内向被拘留人士的家人进行通报。
然而,若家属未能签署拘留通知书,这并不妨碍公安部门继续执行拘留措施。在实践环境中,即便公安部门已将拘留通知书送达至家属手中,其实质上公安部门已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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