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渡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会被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者有潜在风险被提起公诉,具体情况因司法程序而定。当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全面调查并取得足够证据后,他们将会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处理。人民检察院在接手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决定。对于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十五天的审查期。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提起诉讼,那么该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反之,若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则意味着该案件将不再继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变更管辖权,那么审查起诉的期限应自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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