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在掌握充分确实证据且具备逮捕必要性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以确保执法的严谨和罪犯的安全。要想构成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被拘留者必须涉嫌重大犯罪行为; 其次,其存在可能逃逸、自残、销毁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 最后,如果不立即实施逮捕,将可能导致无法顺利执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且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到被拘留人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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