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算刑事拘留吗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并非刑事拘留行为,而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中的一类表现形式。它与刑事拘留在本质上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监视居住通常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适用,作为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手段,旨在保证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畅且有效地推进。当然,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之久,而对于具体量刑的裁定,则需要依照案件本身的各种复杂要素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准则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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