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变行政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实属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手段。
其中,刑事拘留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其权利行使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另一方面,行政拘留则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由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并执行,以惩戒那些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若刑事拘留的案件经审理后被判定为无罪,或者犯罪嫌疑人获得释放,那么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将其转为行政拘留。 然而,这一转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绝非一成不变的定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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