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十天到期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之后,须在法定时限内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若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仍需进一步侦查,则可依法申请延长拘留期限;反之,若认为应予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亦应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相应决策。因此,拘留满三十日之后,是否予以释放,需视公安机关的审查结论及相关法律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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