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被刑事拘留怎样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已经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拘留措施的情况下,若执法机构判定此人已有充足证据可佐证其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那么他们就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请求对该罪犯予以逮捕。这个逮捕的请求通常是由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法院来做出具体决策的。整个逮捕的过程通常需要历经立案侦查、拘留、以及审核批准逮捕等多个环节。在正式提出逮捕请求之前,侦查机构将会积极地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也会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果经过严格的审查,发现证据确实充分,并且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那么侦查机构就会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在检察院审核批准逮捕的过程中,他们会全面地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然后再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一旦得到了检察院的批准,公安部门就会立刻执行逮捕命令,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看守所进行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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